開始讀《諾桑覺寺》,勾起許多在巴斯遊玩的回憶,這本書前面的主要場景就是在巴斯,也是珍‧奧斯汀小說中難得幾個會以真名出現的城鎮。
這本書雖然1818年(1817年12月)才出版,但它卻是珍‧奧斯汀最早寫成的幾個完整作品之一。它大約完成於1798年,初名《蘇珊》,曾經以10英鎊賣給 Crosby & Co. 但一直沒有出版,最後又以原價賣回給珍‧奧斯汀。這本書在她過世後與《勸導》合訂出版,在序中,她的哥哥亨利明確指出珍‧奧斯汀是這本書和其它書(前面出版的四本)的作者。
前六章敘述了女主角凱瑟琳‧莫蘭的出身。這本書的「作者」存在感很大,因為文中剛開始先介紹凱瑟琳,都是以作者跟讀者說話的方式進行,介紹她的平凡,讓人不會想到她「天生會是小說女主角」。出身牧師家庭,家中有十個小孩,她是第四個,一家人都長得很普通不過都很健康。小時候的她,「瘦而不優雅的身材,膚色蠟黃,沒有血色,頭髮又黑又直,五官明顯。」她喜歡男孩子的遊戲,對孿、文學、音樂 和繪畫都沒甚麼興趣或天分,小說女主角年輕時應該喜歡的活動她都不喜歡。至於寫字、算數、法語,她也學得不好,但活潑愛喧鬧。
十五歲之後她就變得好看,會捲髮也渴望參加舞會,臉越來越豐潤,五官線條也好看許多,眼神有活力,身材出眾。她不愛看書,不喜愛知識性的內容,但她喜歡故事,也就是後文提到的小說。「從十五到十七歲,她開始為了成為女主角的準備,女主角必須讀的一些著作──好讓她們記住幾句名言,以便在未來充滿變故的人生中,拿出來引用或是安慰自己──凱瑟琳全都讀了。」由以上的引文可以看出,凱瑟琳是珍‧奧斯汀特意設定的女主角。她小時候不像傳統溫柔可人的女主角,但長大後卻越往那個方向前進,這裡已經可以看出珍‧奧斯汀的企圖:一種對傳統寫法的戲仿。
同樣的後文提到的小說,指的則是當時最流行的哥德小說(Gothic Novel),尤其當時有三本稱霸文壇:安‧拉德克利夫《尤多爾佛的秘密》(1794)、《義大利人》(1796)和馬修‧劉易斯《僧人》(1797)。《諾桑覺寺》經常被提到的就是書中的哥德元素,作者在第六張先舉出這些有名作品的情節或元素,讓凱瑟琳和好友伊莎貝拉討論,而後文將會在取材部分情節放入《諾桑覺寺》。珍‧奧斯汀到底是喜歡或討厭哥德小說,我覺得可以等整本書聊完再表達我的看法,但是她喜歡小說卻是真實的,畢竟第五章花了很大篇幅談她對小說的看法:
「──我才不會像好多小說家一樣,沿襲那一套偏狹又不智的慣例,明明本身就是小說家,卻要看輕、貶低小說──他們加入宿敵的陣線,給小說冠上最苛刻的稱號,幾乎不準自己筆下的女主角讀小說,要是她不小心拿起一本小說,必得背書中乏味的內容惹得生厭。唉!要是一本小說裡的女主角,得不到另一位小說女主角的眷顧,那麼還有誰來保護她、看顧她呢?我絕不會贊同這樣的事。就讓閒來無事的書評家去謾罵那些洋溢著想像力的作品好了,讓他們用充斥在報上的陳腔濫調去批評每一本新出的小說好了!小說家不能背棄彼此,我們全體都受到傷害了。我們的作品類型,比起世上其他文學類型,雖然給人最廣泛也最真誠的樂趣,但從沒有一種類型受到這麼大的詆毀;無論是出於傲慢、無知或一窩蜂的行為,我們的敵人幾乎和我們的讀者一樣多。」
對珍‧奧斯汀來說,小說裡一樣也有智慧與人性的展現,透過最精雕細琢的語言將之傳達給世人,它不該受到以上的責難。會有這樣的觀點大概也因為小說的閱讀門檻較低,在當時,閱讀小說成為一種時尚,幾乎識字的人都可以讀,比起經典或艱深難懂的期刊,小說勝在通俗,但不代表它沒有價值。
回到劇情,前六章除了說明凱瑟琳的出身,也讓她跟當地大地主夫人艾倫太太一同到巴斯,參加各種社交季活動。艾倫太太剛開始總是說「巴斯真是個好地方,要是我們在這裡有個熟人就好了。」不過後來重逢好友索普太太後就沒再這麼說過了。
而索普太太的大女兒伊莎貝拉,年長凱瑟琳四歲,也成為她最好的朋友,兩人總是一同出行、討論小說,在這裡珍‧奧斯汀顯然將之設定為她的引導者,另外雖然凱瑟琳有姊妹,不過在巴斯結成的這個友誼,某方面成為姊妹之情的替補,這是珍‧奧斯汀小說中經常出現的;不一定是好姊妹,也可能是壞姊妹──至於伊莎貝拉是哪一種,嗯……她應該只是想要凱瑟琳襯托她而已,非常有心機的一個女生。
最後在這六章中當然還有男主角:亨利‧提爾尼,來自格洛斯特郡的顯赫家庭的牧師。當時的家庭,由長子繼承家業,其他孩子就是從事牧師或軍職。亨利的父親是將軍,所以哥哥也跟著從軍,身為次子的他則以牧師為業。前六章他只出現在第三章,但已經將他寫得很吸引人,「一對非常聰穎而炯炯有神的眼睛,就算不是十分英俊,也有九成了。」談吐高雅,風趣幽默且相當體貼,不過有時丟出的梗實在有點冷,例如:
亨利:「我認為女性寫信的風格除了三個特點之外,可說是無懈可擊。」
凱瑟琳:「哪三個特點?」
亨利:「通常缺乏主題、完全不管標點,經常忽略文法。」
也幸虧他遇到的是傻白甜凱瑟琳了,否則你讓《傲慢與偏見》的莉西來接話,肯定是長篇大論,沒完沒了,最後落荒而逃的應該是亨利。不過亨利的體貼在於他好像甚麼話題都可以聊,也不會面露不耐煩,例如他可以跟凱瑟琳聊巴斯,也可以跟艾倫太太聊棉紗, 難怪凱瑟琳很快就喜歡上他,後面在巴斯沒見到他,簡直是上窮碧落下黃泉地偷偷在各處搜尋他的蹤跡。不過他的性格在後面會越來越明顯,大概仍有些自是甚高,所以有些梗實在滿傷人的,多虧凱瑟琳不是一個聰明女生(?),不然很有可能被一秒惹怒。XD
圖片:念念不忘的巴斯,超過10年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