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著周末在網飛看完了《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》。雖然是去年的片子,但今年才有機會看到,而且還是在鬼月上檔,太應景了!寫文不是要來爆雷,而是要講講冥婚。
講到冥婚與鬼的故事,我第一個總是先想到我的愛書《牡丹還魂記》,小說結尾寫到男主角終於要與女主角冥婚,然後男主角在人偶中找到女主角的牌位為其點主,每一次讀到這裡,都特別感動。我想象著那畫面,女主角被點主的剎那,她終於不再是孤魂野鬼,她的愛終於有所依託時,我都覺得她好像在發光。而《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》裡的主軸也是由冥婚開始的,只是竟然是男男冥婚,電影整體充滿誇張與笑料,幾幕有點可怕但整體來說並不可怕,故事以男主角為了讓冥婚對象投胎,必須完成祂的遺願,而祂真正的遺願其實自己也不瞭解,但看了電影前半也不難猜出。
總之,好笑也好看。
話說,路上的紅包不能亂撿,相信臺灣的朋友們都知道原因,不過在古典小說裡的冥婚,是沒有撿紅包這一段的,有時候是女鬼自己挑老公,有時候是男主角嘴賤亂講話以後就多了一個鬼妻;甚至有的不只一個鬼妻,還加一個精怪妻,感覺晚上相當熱鬧?
這都是源自於我們對於鬼世界想像,認為跟人間一樣有著各種制度與關係,而且鬼也具有相同的情感,如此冥婚、建立人鬼家庭,才能在陽間成立。現實中的冥婚習俗,後來成為文人小說中「人鬼戀」的根源,但人鬼戀又分為不同類型,各有不同面貌。
雖然鬼令人害怕,但是瞭解鬼文化與鬼怪世界,卻也是活著的人不可逃避的,畢竟人與鬼合在一起的,才是完整的一個世界呀。(?)
